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去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停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柞办字〔2013〕74号),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柞办发〔2013〕20号)、《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柞办字〔2013〕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柞办字〔2013〕103号),召开了全县工作会议,全面开展了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清理腾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日,省市先后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改统计工作,并指出个别部门和单位仍存在以下问题亟需纠正: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有偏差,等待观望,存在侥幸心理,落实整改不力;二是对在建项目和停建项目理解不清,漏报建设项目或尚未做到“应停尽停”;三是对建设业务技术用房和政务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等公共服务窗口用房,审批把关不严,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或“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四是对建审手续不全或前期已上报停止建设的工程项目,不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五是个别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不按正常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申报;六是“建新交旧”、“用新交旧”制度落实不力,两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未能有效纠正;七是个别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不彻底;八是协会、学会等占用行政办公用房尚未腾退;九是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和租用办公用房清理不到位;十是离退休领导干部腾退办公用房工作尚未完成。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要求,对全县停建清理开展新一轮统计上报工作,现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统计表(样表)》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统计表(样表)》等5类表格转发各镇和县级各部门,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5日12:00前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并写出调查统计书面报告(含电子版),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印章后分别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1.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统计表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统计表
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统计表
4.在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统计表
5.离退休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腾退情况统计表
柞水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