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承办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办理方式,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解决了一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县政府决定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2013年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单位。拟表彰2013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10个。
二、评选标准
1、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建议提案的落实。
2、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从建议提案的接收、承办到答复、办结,严格办理工作标准,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质量。
3、建议提案的办结率达到100%,答复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答复内容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且无不满意的。
三、报送时限
请各办理单位于2014年3月20日前,将先进单位申报表报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潘道华
联系电话:4323019
附件: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