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营户: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价格诚信建设,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县2014年度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价格诚信建设是价格工作一项经常的长期任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价格管理重要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诚信柞水,优化投资环境,维护柞水形象的有效途径。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对于提高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氛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活动开展使经营单位逐步树立企业品牌,提升我县形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标准
本着有利于发展,便于考评的原则,将各项指标具体化。价格诚信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自觉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在社会上有较高的信誉;
2、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货真价实、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优质服务、信守承诺。
3、认真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
4、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管理制度。
5、无其他违法行为记录。
考评重点时限为2013年1月1日以来价格法规执行情况。
(二)价格诚信单位评定步骤
“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以坚持自愿为前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单位自荐、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社会公示评议等程序,将自愿参评的单位吸收到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中来。评选活动从2014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分为调研准备、检查规范、签订责任书和考核授牌四个阶段。2014年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2013年度已表彰的12个价格诚信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推荐参加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二是评选2014年度县级价格诚信单位。对参评“县级价格诚信单位”和拟推荐参评“市级价格诚信单位”,通过经营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推荐,评委会考核,在柞水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参评“价格诚信单位”的评议,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重新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确定为年度“价格诚信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价格诚信单位颁发价格诚信牌匾,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布名单,以便社会各界监督。
三、组织领导
由县物价局、县文明办、县工商局联合成立价格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
四、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价格工作在企事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依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按照“价格诚信单位”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用良好的价格行为促进企事业经营发展,构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和谐关系,为建立诚信和谐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加大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对价格诚信单位予以表彰的同时曝光失信单位,不断增强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形成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共识,使价格诚信活动逐步成为经营者的自律行为。
(三)对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实行动态管理。价格诚信单位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重新进行考核。
附:柞水县价格诚信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柞水县物价局 柞水县文明办 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