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党委组织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党费工作公开,进一步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2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中央组织部将《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同时在全国组织工作网上予以公示。
各省(区、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通知》后,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到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1、组织工作网连通到县的省(区、市),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尚未连通组织工作网的县,通过县级政府专网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组织工作网和政府专网上一并公示。
2、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将《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单位)和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3、铁路系统通过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网,民航系统通过民航局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军队(武警)通过全军政工网和武警部队政工网,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中管金融企业通过系统内网进行公示。
4、在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企业),可结合实际,通过党支部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布等方式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公示中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党费收支情况。请各省(区、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汇总中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后,于2014年
请各地各系统(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于
电话:(010)12371转中央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传真:(010)58586849
全国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zz1j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三处
邮政编码:100815
附件:2012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