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城市最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权益,强化动态管理,县民政从9月初至10月底,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年检清查。
年检清查对象:为2013年7月在册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
年检清查内容:一是家庭情况好转或已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现行城市低保保障标准340元/人月的; 二是大中专学生已就业或毕业二年以上的家庭(正在上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属孤儿已成年的;四是因死亡、婚嫁、离异等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的;五是长期不在本县居住或已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六是拥有两套房产以上的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七是拥有车辆、大型工程机械、企业法人登记的;八是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的。
年检步骤:一是动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