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今年,全国征兵时间调整为夏秋季,开通了从校门直接到营门的直通车,将征兵时间与学生毕业时间衔接起来,可以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并且有效解决了我军征新退兵期间,部队战斗力受到影响等问题。调整征兵时间不仅为建立先训后补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望解决长期以来部队存在的战斗力缓升陡降问题,破解征兵难题赢得重要契机。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调整征兵时间后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下面,我们将今年征兵相关政策作以介绍:
今年征兵政策做了一些相应调整:一是制定完善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三是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如: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
我县今年征兵时间从6月28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6月28日至8月10日为宣传报名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征兵体检阶段;8月21日至9月1日为集中政审家访定兵阶段;9月2日至9月30日为组织义务兵起运阶段。义务兵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
征集的对象和范围为:征集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翌年毕业生和大一入学新生在院校地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武装部均可报名应征。女兵的征集对象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统一在商洛市征兵办公室报名。
征集的年龄为:男青年为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17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男性应征青年的征集程序:男性应征青年于今年8月10日前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镇武装部(县直各单位到乾佑镇武装部)报名。报名时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地单位或学校介绍信、毕业证、2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拷贝电子照片。
征集程序: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比如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政治审查方面,依据《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执行。经过报名目测、上站体检、政治审查、定兵等程序合格后入伍。
士兵服现役期限为: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意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选改为士官。士官按照军衔级别自低到高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上士、四级军士长称为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三级军士长以上称为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年限,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可进入下一期服役。
士兵津贴、军人工资和退伍补助费标准为: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为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天20元。义务兵服装费每人每年约2000元。实行士兵退役金制度。义务兵退伍费约9000元。合计一名义务兵服役两年,部队约需开支27000元。士官基本工资,不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2300元,中士第一年为3000元,上士第一年为3730,四级军士长第一年为4530元。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为每人9000元;士官的复员费也随工资调整相应增加。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执行的标准是参照商洛市民政局、商洛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2011年冬季起应征入伍义务兵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商政民发(2011)157号)中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城镇义务兵家属优抚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执行。《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陕民办发(2012)75号)中规定。以2012年为例:2012年入伍的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户每年20125元,2013年入伍的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应提高;2012年入伍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平均生活水平计算,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户每年6125元,2013年入伍的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平均生活水平计算。每年八一前发放到义务兵家长手中。因此,广大青年服兵役不仅政治上光荣,经济上不吃亏,还能使自身得到全面锤炼,提高今后干事创业的能力素质,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地方安置政策:士兵退役后,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四种方式给予安置: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下列四种对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士官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的;四是烈士子女的。ƒ下列四种对象作退休安置:一是年满55周岁的;二是服现役满30年的;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④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由国家供养终身;一是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二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
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国家还对征集大学生士兵制定了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考学提拔。(1)同等条件下,高校(在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2)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l岁;(3)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4)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l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6)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7)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8)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从去年起全军还大幅增加了大学生士兵提干名额。以我们兰州战区为例,全区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数量比往年增加近10倍。
二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是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退役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6)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标准为最高不超过6000元。(7)今年考入大学的大一义务兵也可参军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保留学籍退役后准其复学并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政策。其他有关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后复学,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我县今年应召入伍义务兵服两年兵役期间可获得的费用:
1、本科以上学历士兵:返还大学期间补偿代偿学费约24000元(根据本人交纳学费情况而定)+义务兵家属优抚金40250元(参照2012年柞水县城镇入伍优抚金20125元/年,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定)+服役期间士兵津贴约13200元(参照2013年士兵津贴标准)+士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9000元。合计:86450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
2、大专学历义务兵:返还大学期间补偿代偿学费约18000元(根据本人交纳学费情况而定)+义务兵家属优抚金40250元(参照2012年柞水县城镇入伍优抚金20125元/年,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定)+服役期间士兵津贴约13200元(参加2013年士兵津贴标准)+士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9000元。合计:80450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
3、非农业户口义务兵:义务兵家属优抚金义务兵家属优抚金40250元(参照2012年柞水县城镇入伍优抚金20125元/年,根据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定)+服役期间士兵津贴约13200元(参加2013年士兵津贴标准)+士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9000元。合计:62450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
4、农业户口义务兵:义务兵家属优抚金13070.4元(参照2012年柞水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优抚金6535.2元/年,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而定)+服役期间士兵津贴约13200元(参加2013年士兵津贴标准)+士兵服役期满退役金约9000元。合计:35270.4元。(不包含服役期间在部队吃、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