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号
根据《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取消洛南县兴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柞水县开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批复》(陕金函〔2019〕222号)和《商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取消柞水县开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函》(商金融函〔2019〕30号)要求,现将取消柞水县开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格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柞水县开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业务范围:在柞水县范围内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和省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营业地址: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乾佑街道办事处马房子村一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6586980631X。营业期限至2061年12月26日。邮政编码:711400。法人代表:项飞平,联系电话:0914-4355777。
根据《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办法(试行)》(陕金融发〔2012〕28号)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无故不参加年审的,由市级监管部门提请省金融办取消其经营资格”规定要求,因该公司长期停业,且不按要求提供年审资料,已连续多年未通过年审,按照要求取消柞水县开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格。
特此通告。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