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和创业资金困难问题,加快贫困户脱贫进程,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先后出台了支持贫困户以及能带动贫困户致富或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各类企业金融扶贫贷款系列政策(以下分别简称“农户贷”、“产业贷”)。截止2016年8月底协助1400余户贫困农户办理了“农户贷”,下发贷款资金8373.74万元。协调财政局向各行投入“产业贷”担保资金3000元,第一期已审批“产业贷” 42笔1575万元,第二期已考察“产业贷”33笔,初步审定通过了25笔1117万元。
合作把关严程序。县镇(办)扶贫部门每季度向金融扶贫贷款承贷金融机构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产业贷”与“农户贷”名单及相关资料。对企业(合作社)申请贷款由县扶贫局推荐,经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承贷银行进一步考察后,在企业法人能够提供贷款抵押担保前提下,投放贷款。“农户贷”减少审批程序,由贫困户申请经驻村工作队、村委会、镇(办)初审,金融机构审核后放贷。“产业贷”严格审批程序,经企业(合作社)申请,村委会、镇办初审,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金融机构终审放贷。
银行放款注资金。农商行、邮政银行、农行、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与政府密切合作,签订协议,从各方面协调资金,保证了“农户贷”与“产业贷”资金充裕。大批资金的注入对发展壮大我县脱贫产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户企贷款干劲足。贫困农户、涉农经济组织有了发展资金,极大增强了发展致富产业的底气和干劲。各涉农经济组织还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增强企业效益,积极捆绑带动贫困户,在发展壮大产业的同时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在全县的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