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县委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财政、人社、机关事务局、交警队等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车改办公人员。
按照《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柞水县实际制定了《柞水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柞水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柞水县司勤人员安置分流实施意见》、《柞水县执法执勤用车改革管理办法》、《柞水县关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实施方案》等四个办法。
今年3月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王曾涛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财政、人社、机关事务局、交警队等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车改办公人员。
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财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4月份,县车改办主持召开了全县涉改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议,对中、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内容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培训,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柞水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时制定了《柞水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柞水县司勤人员安置分流实施意见》《柞水县执法执勤用车改革管理办法》《柞水县关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实施方案》等4个配套办法。
6月份,县车改办深入到涉改单位,对参改人员和公务车辆及车辆运行费用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要求,对各单位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了张榜公布,接受单位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源头数据信息质量。经初步调查:我县实有涉改单位实有车辆编制数3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8辆;执法执勤用车1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
10月份聘请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处置的190辆公务用车(含调拨县交投公司的60辆车)进行了车价评估。
分别于11月20日和12月15日举行了两场公务用车拍卖活动,共成交56辆车,成交金额248.74万元,对剩余没有使用价值的车辆(69台黄标车)拟交由商洛市磊宝报废车回收公司作报废处理。
根据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规定,我县符合保留规定车辆1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4辆;执法执勤用车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7辆,应取消车辆190辆。9月份, 聘请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拍卖处置的69余辆公务用车和调拨县交投公司的60辆车进行了车价评估。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与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车辆公开拍卖合同,分别于11月20日和12月15日举行了两场公务用车拍卖活动,共成交56辆车,成交金额248.74万元。调配事业单位用车5辆。对剩余没有使用价值的69辆(其中含车改办收回拟报废37辆,流拍13辆),拟交由商洛市磊宝报废车回收公司作报废处理。
3月份,县委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财政、人社、机关事务局、交警队等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车改办公人员。
11月20日和12月15日举行了两场公务用车拍卖活动,共成交56辆车,成交金额248.74万元。调配事业单位用车5辆。对剩余没有使用价值的69辆(其中含车改办收回拟报废37辆,流拍13辆),拟交由商洛市磊宝报废车回收公司作报废处理。